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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直在想,這樣子做對嗎?
連續兩堂的國文課,
上一節課哄了半天,
還是吵!
下課前我故意問,下一堂要去三導罰站還是乖乖回來上課?
很好如我所願答案一致回這乖乖上課,
上課鐘聲響也如我想像沒人來,
沒人來就出去找這幾隻貓嚕~
我果然是扮演狗的角色,幾隻小貓看到狗就跑,
我也追不上,那就不追了!
你們不來我也比較清閒,也不用受氣。
沒想到我一回到教室,迷途的小貓一隻一隻歸來,
心中暗叫不妙!怎都回來了。
一個個言之鑿鑿說是繞道去廁所,
詭辯是他們的專長,
我也不就此事跟他們吵,
但沒帶課本這事就可以好好處置了,
畢竟上一節課有,這節課沒有,擺明不想上課。
我真的很開明,
自選處罰方式,
除了王生外其餘選擇伏地挺身,
王生選擇被我打,
我就問:那要打幾下?
他說:一秒一下。
立刻轉身到黑板算出一千八百多下,國文不好,乘法計算還不差。
一聽到這數字,我耳畔就出現兩種聲音,
一種,這是你立威的時候,畢竟都是他選的,那就打吧!
另一種,一千多下會兩敗俱傷,這樣做好嗎?
我當然選擇打囉~
只是越打越心驚,三百下就停了(沒有用很大力道)。
真在我不知所措時,
其餘三個好像看出興趣來,
拿著板子自己敲自己,
每個人自敲三百下......。
昨晚想想,賭這一口氣真的太危險了。
若學生回家只說老師打我三百下,
那我隔天可能就上頭條新聞,
所幸今天都相安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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