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教育研究法
授課教授:陳淑琦教授
日期:民國90年十月七日星期天PM13.00~15:00
地點:台北市士林區建業路26號二樓
討論者:沈X樑(88279651)、葉X雄(88206386)
討論範圍:教育研究法第一、二章
討論內容:
1. Q:第一章第四節中所提依研究目的的分類的第四項”評鑑研究”以大學評鑑為例,評鑑內容,應包含校內外環境,學校資源,教學方針,學生素質等,要如何做出真正且客觀的評鑑結果。
A:要有專業素質和訓練的人員,要花費很多時間跟人力、物力,要做出真正評鑑研究實屬不易。
2. Q:第一章第四節所提依研究方法分類的第三項相關研究與第四項事後回溯研究有所相關。
A:是有差異的,差別在哪?討論過後,討論出相關研究乃是水平的;事後回溯乃是垂直的,兩者外表雖像,實質應有差異,兩者應相輔相成,讓整個研究能有全面的了解與分析。
3. Q:第一章第四節所提研究性質分類的第一項試探性研究的感想
A:因為本身是初學者,對於自己所研究的問題了解有限,且對收集資料方法不熟悉,無法收集完整資料,故試探性研究滿適合初學的研究方法與方針。
4. Q:第二章第一節研究目的的來源之第一項依據個人經驗,書中指出,許多專家學者的觀點,大多沒經過嚴謹驗證,第二章第三節與第四節都有提到,我們應藉由他人研究來學習摸索,學習與懷疑是有些衝突的?
A:要去學習他人的研究方法,修改他人研究主題我自己的主題,可以參考他人的方法、作風。在杜威所提的「做中學」,才能發掘出他人的錯並且增進自己對研究方法與方式的專業能力,才能成為做基本的專業研究者。
5. Q:第二章第一節研究目的來源第二項針對目前的教育問題所提建構式教學問題為何?可應用在哪些科目問題上?
A:討論結果,在九年一貫教學中,以數學為例,有所謂的建構式數學,不再教授九九乘法,而只告訴學生源由,以最基礎的加法,來表示出乘法,給學生合理的解釋,不再只教授技巧而不知其來源。
6. Q:第二章第一節研究題目的來源的第五項重複他人做過的研究,哪些題目可較適合作此研究。
A:兩人均是新手,無法判斷。
7. Q:第二章第二節選定題目的原則的第四項範圍大小適中,要如何去判斷大小才適合本身研究。
A:雖知道這點非常重要,但經驗不足,不知如何判斷,初學者要研究,應由有經驗者提攜與指導,使自己能累積經驗,經驗豐富後才能做專業的判斷。
8. Q:第二章第三節選定研究題目的策略的第三項由他人研究題目的思考,書上說,研究者可將別人研究過的題目稍加更改,初學者不妨一試,以例題二而言,把台北市國小學生人際關係之研究,改為台南縣國小學生人際關係之研究,我認為台北市跟台南縣市屬於不同城市,社會結構不同,經濟組織不同,如此一來只是擷取他人題目,至於研究的方法與內容,表面只是成市不同,但不管在研究或資料取得,是差異很多,並不適合初學者以這種類比方式作研究,怕會混淆。
A:在做此研究策略中,應要有經驗者耳提面命,適時提出適當的指導,在不失於學習與摸索的原則下,又能導正研究方法,這才是初學者所需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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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跟大娘有一起做過報告,
這應該是單獨作業完成,
會討論才有鬼,
跟沈大娘只會討論在雙魚花園如何用長島冰茶灌醉同班同學。
- Oct 07 Tue 2008 13:46
七年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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